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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子女翻建的房屋父母有权出售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西罗园街道四路通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咨询:父母为宅基地使用人,房屋为子女翻建,父母有权出售房屋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
 

       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也就是说理论上属于你父母的财产,会随着继承而转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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