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的钟波律师来到右安门东滨河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讲座,社区居民进行咨询:立案之前可以申请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吗?
诉前和解,就是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之前,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自行或委托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诉外调解。双方和解后,法院可以以调解书形式确认其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时,法院会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这种工作机制的好处是,让准备打官司的当事人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没有了对簿公堂的尴尬等。
诉前调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常见的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款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