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二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邻居擅自扩建房屋,占有公用道路,影响出行,如何维权?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以及《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