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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有什么区别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4月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三社区,社区的吴女士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有什么区别?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的区别会影响赔偿的问题,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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