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西罗园街道角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咨询:上诉案件还用交纳诉讼费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