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钟波律师来到太平桥街道丽湾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讲座,社区居民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多数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其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中合同履行地一般是与不动产所在地存在竞合,但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