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法庭上对方默认的事实是不是就不用我再举证来证明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青塔西社区,社区的赵女士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法庭上对方默认的事实是不是就不用我再举证来证明?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为保证实体上的公正,最基本最直观的就是要保证程序上的公正;而证据作为程序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需要严格论证的;只有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才是事实,无证据支持的事实,是无法被承认的。

关键词: 婚姻 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外情 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胜诉策略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孟宪芹

孟宪芹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