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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王先生家的房子是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的,现在他爱人要求“加名字”,这样可以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针对“王先生家的房子是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的,现在他爱人要求“加名字”,这样可以吗”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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