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07年3月10日,普法班车开进东铁营街道,社区居民朱某向班车律师讲出了自己购买皮衣的曲折经历。朱某在商场某品牌皮衣厂家直销店以原价共计1800元购买了三件绵羊皮皮衣。可刚刚穿了不到一星期,便发现其中的两件出现了三处破洞,不是烟头烫的,也没有硬物戳破的痕迹。朱某异常气愤地来到商场退货处,商场只答应对那件没有破损的皮衣做退货处理,其余两件需要朱某自己与厂家协商。无奈,只好再找直销店店主。店主倒是胸有成竹,拿出了皮衣检验合格证明,朱某哑口无言。
可朱某心里怎么想也不服气,便找到消协咨询。消协解答说,只有先将皮衣送到质检所检验,确认破损原因后,才能认定是否厂家的责任。朱某于是又来到了某皮衣质检所。质检所却答复朱某,必须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才能进行鉴定。然而,厂家怎么会同意进行鉴定?果然,店主坚决表示自己的产品不会有问题,不需要鉴定。失望之余,朱某只好求助于律师进行依法维权。
【律师在线】
班车律师指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产品不符合产品说明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依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必须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才能进行鉴定。在本案中,朱某购买的皮衣出现了破洞,是由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其他因素造成,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技术鉴定才能确定。因此,纠纷的关键在于鉴定衣物破损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才可能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班车律师多次协调,店主同意对皮衣进行鉴定。经过技术鉴定,确认皮衣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及存放的湿度较大,导致了皮衣质量下降。面对鉴定结果,店主向朱某退还1330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