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装修公司施工过程中损坏业主房屋原有设施是否需要赔偿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1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太平桥街道太南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赵女士咨询:装修公司施工过程中损坏业主房屋原有设施是否需要赔偿?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应确定业主自有设施损害的原因,如自有设施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那么应该找到相关责任人主张权利。如能够确定该损坏就是由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那么装修公司存在过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由装修公司对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
 

关键词: 房产律师 房屋纠纷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 房屋拆迁 拆迁补助 房屋租赁 房屋装修 房屋漏水 商品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 小产权房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房屋装修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钟波

钟波
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