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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是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鉴定机构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2月2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梁伟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一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是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鉴定机构?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梁伟律师解答如下: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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