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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丧葬费问题如何计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6月11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谭俊善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角门东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丧葬费问题如何计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 =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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