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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中找不到肇事者应该向谁主张赔偿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6月1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谭俊善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一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交通事故中找不到肇事者应该向谁主张赔偿?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一般认为只有抓到肇事者才可获得赔偿。不过也可调查肇事车辆是谁的,也可找车主先行赔偿。 


      再有就是走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4条中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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