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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婚内双方申请的经适房,一方父母出的资,离婚时怎么分割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万年花城社区的吴女士来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我结婚后和丈夫共同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买房的钱是我父母出的。我想问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房子怎么分?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婚后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确定的,所以,房屋即使只写一人的名字,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出资是父母在婚后给你或你们的,但这不涉及房子产权问题,因为经适房是按特定条件给特定家庭的,你得到的经适房是你们夫妻符合条件才得到的。  
 
  父母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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