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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车辆归男方所有但是未过户,发生事故谁担责

时间:2013-02-22  来源:  作者:

       针对“离婚后,车辆归男方所有但是未过户,发生事故谁担责”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是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实践的通用原则。离婚后,车辆归男方所有但是未过户,发 生事故后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虽然婚姻法没有对此具体规定,但是一般参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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