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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考勤管理与加班审批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律师评析】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劳动部资深律师张磊评析如下:


        一、 完善考勤记录的内容


        企业的考勤记录。应完整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早退迟到,休假旷工的时间,对于未出勤的原因,应注明情况。


        二、 考勤记录要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当一个考勤周期结束时,考勤记录不仅应有考勤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签名,还应有员工本人的签字,如遇员工因旷工不能,或其他原因不愿签字时,应由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并注明原因。


        三、 建立和完善加班审批制度


        企业应对加班的审批权限、申请流程和汇报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员工未向有审批权限的人员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不视为加班。


        申请加班应填写加班审批单,注明加班的原因、工作内容和加班时间,并由有审批权限的人员和员工本人签字。考勤负责人以书面的加班审批单为准进行考勤记录。


        四、 考勤记录应归档整理


        企业应加强对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请假条等相关考勤文件和资料的存档管理,避免毁损和丢失。一般来说,上述文件应在企业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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