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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企业有处罚员工的权限吗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0月2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石榴园北里社区,社区的王小姐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企业有处罚员工的权限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赵黎明律师解答如下: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规定用工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罚款,也没有对用人单位的罚款行为进行明确约束,因此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实施经济处罚一直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企业内部的罚款,是用人单位自主管理的一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公示的制度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只要单位有关奖惩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公示的,扣钱是允许的。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经济惩罚,员工在被扣除罚款后当月所得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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