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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8月18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二社区,社区的任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师解答如下: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保险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如5万、10万元、15万元或更高),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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