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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招聘广告中录用条件如何规定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6月11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菜户营社区的赵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招聘广告中录用条件如何规定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招聘广告中录用条件如何规定


        企业在制定招聘广告中,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一、 避免就业歧视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如遭受用人单位就业歧视,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招聘广告涉嫌就业歧视,主要包含:对招聘者的性别、婚姻状况、民族、户籍等。刊登该广告的企业将可能面临侵权诉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明确所招聘职位的录用条件

        一般来说,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化、具体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明确的录用条件是单位行使解除权的前提。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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