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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吗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基本案情】
       小张在超市做短促,签了一个月的合同,可因为小张没有叫卖,就不让他做了,让另一个人顶替了他,但是合同还没有解除,请问劳动合同没到期,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吗?
 

       【律师分析】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劳动部资深律师李军分析如下:


       不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小张可以继续上班,要求安排其他工作。”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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