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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家庭冷暴力可以成为法院判离的理由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民岳家园社区,社区的孙女士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家庭冷暴力可以成为法院判离的理由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可以。不尽义务,家庭观念淡薄也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的话起诉离婚也是可以的。


      需要知道的是:


      很多妇女以遭遇“冷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称丈夫对自己感情冷漠、没有夫妻生活,但由于难以举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离婚而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该指导意见在诉讼中确定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判案原则,认为妇女应享有和丈夫和谐沟通感情的权利及拥有健康性生活的权利。因此,当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损害女方权益,女方提出离婚时,法院会将这一点作为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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