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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婚前父母给我们建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2月21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小瓦窑西里社区,社区的张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婚前父母给我们建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如果你们结婚时父母明确表示要把此房赠与给你们,那么此房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儿媳有权利分割此财产
 
  如果父母从未说过要赠与你们的话,也就是说父母并未将此房赠与给你们,房子是父母的,父母有权利占有、使用、分配、收益此房。说白了,房子就是父母的,你们也就是借住的。如果父母一方不在人世了,应该属于在人世的一方。如果双方都不在了,那么房子属于儿子的婚前财产。儿媳无权将此房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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