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我和爱人并不想离婚,但却想把财产分隔了,这样可以吗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0月2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芳园社区,社区的李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我和爱人并不想离婚,但却想把财产分隔了,这样可以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婚姻法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关键词: 婚姻 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外情 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房产分割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孟宪芹

孟宪芹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