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评析】哪些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针对“哪些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关键词: 婚姻 离婚 婚姻家庭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家庭暴力 婚外情 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外情 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费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财产分割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孟宪芹

孟宪芹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