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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决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针对“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到法院诉讼离婚,那么一定是因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双方的夫妻感情出现破裂。因此,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应当将双方的财产范围向法院阐释清楚,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就应当调出第一次开庭时的笔录作为有力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后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对策:


       1.搜集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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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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