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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所有继承人同意将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还需要公证吗

时间:2013-01-2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太平桥街道万泉寺东社区,社区的王先生咨询我所钟波律师:他的父母过世后留下一套三居室,继承人就是兄弟三个,王先生的经济条件相比两个哥哥都差不少,两个哥哥都愿意将房屋过户到王先生名下,由于公证还需要不少的费用,那么王先生想知道不公证,所有继承人到建委去签字可以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现在到建委过户房产必须要有继承公证,及时几个继承人没有争议愿意本人去建委签字过户但是建委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你们继承人的情况,谁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故意漏掉几个继承人,因为户口本上会存在分户将户口迁出的情况,而派出所的证明也可能按照你的要求只写几个继承人在上面而不写全,所以建委的工作人员无权利也无义务去审核继承的情况,所以即使所有人签字也不行。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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