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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能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月8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卢沟桥街道,秀园社区的冯女士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继承,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著作权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该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合作作者之一死亡的,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3)、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又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4)、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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