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 被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应当由哪个单位承担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8月11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街道,东滨河社区的钱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被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应当由哪个单位承担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所以被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劳动合同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梁伟

梁伟
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