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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购买假学历弄巧成拙全泡汤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案情回放】


        2009年4月,普法班车开进了晓月苑社区,班车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时接待了当地居民小田,通过交谈得知,小田遇到了些麻烦。


        原来,小田毕业于某大学成人教育学员建筑专业,今年刚刚专科毕业。经过几次招聘经历,小田都未能被录用,原因就是公司里招录条件中基本都要求普通全日制建筑专业本科。好几个月过去了,小田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一天,小田发现了一张内容为证书买卖的小广告,于是拨通了电话。经还价交了8000元,几天后,小田便拿到了一张某名牌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2008年10月份小田便凭此证书被建筑设计公司录用。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万元。工作不到半年,小田所负责的工作连连遭客户投诉。公司发现他根本不具备设计能力。便开始对他的学历产生了怀疑。经与学校核实,证明学历证书是伪造的。于是,公司与小田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要求返还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份的工资5万元。现小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律师在线】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以“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但是合同无效后,不必然导致小田返还全部的工资。小田听后恍然大悟,对于自己购买假学历的愚蠢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现在社会竞争非常激烈,用工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一般也都遵循着择优录取的惯例,所以“学历”、“资格证书”等作为一块敲门砖,颇受用工单位的青睐,有些人为了应聘某个岗位,通过非法渠道取得假学历,假资格证书,或者对于工作经历做虚假陈述,孰不知,“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旦被用工单位发现,《劳动合同》将被认定无效,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提示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如实的递交个人的简历等资料。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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