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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1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太平桥街道万泉寺东社区,社区的李大爷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依执行根据的不同性质,对执行案件的管辖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第一审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一般都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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