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莲香园社区,社区的荀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对执行管辖的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吗?
【律师答疑】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应当审查,区别情况作出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上述裁定不服,均可提出上诉。具体说,被告不服驳回管辖异议裁定或原告不服移送案件的裁定,均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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